乌尔禾区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时间:2023-01-11 13:00:24 阅读次数: 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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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是退役军人法规政策落实年,乌尔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支持关心和指导帮助下,稳步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努力做到敢于担当,敢于作为,不等不靠,立说立行,办就办好,按序时进度高效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落实部门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以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为牵引,以拥军拥属、拥政爱民宣传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标准化创建为重点,以落实常态化走访、确保群体稳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了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发放、组织转接、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信访接待、走访慰问、矛盾化解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辖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法规政策宣传深入人心。根据“法律政策落实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乌尔禾区2022年度退役军人工作要点”。结合走访慰问,将自治区印发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及区本级印发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惠政策问答汇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问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惠政策问答”宣传手册送到每名退役军人手中,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政策知晓率。建立健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章制度》和工作台账,制定年度工作运行大表,以钉钉子精神,逐件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在春节慰问时,广泛送春联、送政策、送慰问信“三送”活动,将党的优惠政策及时宣传到群体中。结合“退役军人联系卡”定期进行走访,了解退役军人群体的基本情况,做到群体稳定可控。
(二)优待证办理简洁及时高效。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工作。优待证是党和国家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重大举措,优待证申领制发承载着党和国家对军人崇高社会地位的认可。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报以来,全面推行“一人一档”建档立卡工作,建立了互联互通、动态实时的退役军人基础信息库,办证率达到了100%,及时把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爱送到了退役军人的心坎上
(三)拥军褒扬宣传工作全面展开。充分利用2022年清明、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机,开展网上祭扫活动,开展了“乌尔禾人为英烈献花、留言”活动,全区参加献花留言等活动4252人次,弘扬英烈精神的传承;开展了“新疆最美退役军人”李荣辉宣传活动,引导提升退役军人思想境界;同时,掌握拥军重要节点工作亮点,及时制作双拥简报15期,退役军人周报32期、在中国新疆新闻网、天山网、石榴云、乌尔禾零距离等各类媒体刊登稿件7篇,大力宣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了政策法规以及退役军人享有的福利政策等。
(四)各类优抚政策执行到位。及时落实各项军人保障政策,各项优抚、优待金精准兑现。依法履行优抚对象“行政给付”事项,发放资金10.69万元,全部做到按月及时足额发放,所有费用均依法审批和严格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一窗受理”“最多跑一次”便民服务,退役军人事务实现19项行政审批事项入网,实现网上办理。辖区各部门深入开展职责内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银行、组织、人社、卫健、税务、公安、民政、医保等成员单位分别设置绿色通道,方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办理相关事项。完善了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室)及法律援助站(室),谷歌、百度标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站)电子地图。制定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工作方法,按照规定开展联系工作,法律援助、帮扶解困、退役返乡“五关爱”活动;充分发挥退役军人部门“娘家”作用,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各类诉求,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政策化解矛盾。
(五)就业培训扎实有效。按“六稳”“六保”要求,主动与区人社局协调,把退役军人再就业工作纳入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象;对接区农牧局,对积极创业退役军人协调场地与创业优惠政策;关爱新退役士兵,引导他们完成驾驶技能培训,增强重新就业能力;关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敢于担当,主动向其入伍所在地联系,确认相关信息,申请办理生活补助;主动进行技能培训,全年有2名退役士兵复学,其中1名顺利考上研究生。4名退役军人经与人社局进行对接,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岗位。
(六)服务中心创建准备到位。按要求完成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始终把示范型创建放到重点位置来抓,按照“枫桥模式”和创建全国示范服务中心(站)的要求,扎实规范柳树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工作,服务保障作用发挥明显,全面落实了“五有”要求,实现了“加强基层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工作、提高基本能力”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谋划推进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乌尔禾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业务工作培训,提升兼职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年底柳树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照考核75条标准通过示范站全国检查验收,力争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乌尔禾镇社会事务办(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市级验收。
(七)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军地联动“硕果累累”。全年开展各类双拥共建活动10余场次,春节、八一等重要时节走访慰问辖区人武部、消防大队、巡逻大队、采油四班等共建单位8家次,发放慰问品200余件。全员走访辖区退役军人发放慰问信、春联100余份。按照“四尊崇”要求,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建立了工作联络员制度,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对1名入伍新兵及时上门开展了光荣牌悬挂工作,增强了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获得感;及时将受奖喜报奖励金发放到位,切实提升现役士兵报效祖国的担当和热情,有力维护受奖立功人员的荣誉感,登门发放2022年上半年“四有”军人喜报1人,走访慰问边海防执勤官兵家属1人,为新入伍2名义务兵赠送了纪念品,及时将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现役官兵和退役军人家庭的心坎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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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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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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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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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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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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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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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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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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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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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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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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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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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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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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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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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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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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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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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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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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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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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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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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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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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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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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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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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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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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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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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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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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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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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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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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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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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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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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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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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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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宣传还不够细致,宣传形式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贯彻执行还不够到位,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多,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双拥工作还有短板。区双拥办发挥作用还不够明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人武部政工科联合办公的意识还不够强,双拥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军地联动还不够,双拥工作没有形成品牌效应,个别成员单位开展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拥军优属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志愿服务还不够自觉。针对辖区退役军人实际,镇、街道均成立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但志愿服务队主动开展工作的意识还不够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保障不够到位,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缺少内生动力,退役军人在便民服务、维护平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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