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冬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用药管理,严格滥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加强冬季蔬菜生产用药管理、确保“两节”期间蔬菜质量安全的通知》(新农市〔2010〕419号),结合乌尔禾区实际,由农林水牧局牵头,协同区卫生局、工商局、经贸委、质监局五部门于12月24日对辖区内农资销售场所、饭馆、动物产品销售场所、熟食销售场所及商店进行了联合检查。
此次行动共检查农资销售场所3处,熟食销售场所4处,动物产品销售场所4处,对部分商店、饭馆进行抽检。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农资销售场所经营、销售禁限用农药行为;熟食销售场所、饭馆使用的动物产品来源正常,附有进货单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市场上销售的动物产品附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且检疫印章清晰。通过这次农产品安全卫生专项检查行动,依法规范了农产品投入市场,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