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尔禾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来源: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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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克拉玛依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获取财政信息的合法权益,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总体情况作如下报告:

1、主动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主要包括预决算信息公开、扶贫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信息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开展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的相关请示,未公开相应信息。

3、平台建设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网络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及公开我局相关信息,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务公开信息。

4、监督保障方面:我局积极选派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做到及时、准确;同时将政府公开平台服务保障费用纳入年初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提高干部职工信息报送质量,有效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仍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对信息公开内容研究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均衡,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较少,同时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还需进一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有待提升。三是存在部分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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