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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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乌尔禾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3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区住建局紧紧围绕委、乌尔禾区政府决策部署和2023乌尔禾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同时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指导。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度,区住建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规范内容。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区住建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以及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从强化领导入手,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

(三)平台建设情况。区住建局主要依托乌尔禾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做好政务信息的更新发布,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未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或应用,未开发建设移动客户端。

监督保障情况。区住建局坚持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政府内部信息资源,建设政府内容信息公开体系。同时使用多渠道监督与其并行,对内相关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所有发布公开的内容均通过领导审核再进行对外公布,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将责任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3.0181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中积极主动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还不完善。

下一步,区住建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住建局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研究公开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信息工作意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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