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乌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乌区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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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三项制度”及执法大练兵考核指标要求,主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乌区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每季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对随机抽选对象和随机抽选执法人员进行公示,在季度末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本年度乌区分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均在乌尔禾区政府网主动公开,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4件,不予处罚决定书1件,查封决定书1件,解封决定书1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为便利社会公众快速、准确地获取乌区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向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乌区分局编制完成《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于乌尔禾区政府网站公示。2023年度,乌区分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度,乌区分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公示机制,持续保持与市、区两级沟通协调,严格落实人员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分局领导要求各科室按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资料,同保密专干严格按照区机要保密局相关要求对公示文件进行审核自查,避免涉密文件及内容于网络公开。本年度,乌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示工作,于乌尔禾区政府网工作机构栏目公示机构职能,于生态环境专栏公示政务信息29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公示13条,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公示7条,政策解读类公示1条,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动态信息8条,未发生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的事件。

)平台建设

乌区分局依托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与区政府网生态环境相关栏目对业务工作进行推送及公示。

)监督保障

2023年度,乌区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的工作提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三校制度按时限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度,乌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申请行政复议,也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示存在卡死线现象

经自检自查,分局在双随机一公开季度公示的申请存在滞后现象,部分执法人员在季度末尾检查任务完成后存在懈怠心理,未能在第一时间总结检查情况,导致公示申请较为滞后。

改进情况:分局通过集体会议对执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将执法信息公示和报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督促执法人员日常工作中及时梳理执法台账,保证第一时间按照要求形成季度公示文件,填写公示保密审查表,避免双随机一公开公示出现延期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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