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乌尔禾区人民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区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我区法治建设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指导协调,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已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干部年终述职,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支持人大、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积极整改自治区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涉及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工作开展的精准度。
二是高位推动、以上率下,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创建。2021年8月,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创建开始,我区及时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全区动员部署,并积极对照指标体系完善自身工作,开展创建筹备工作。通过自上而下的思想统一,确保了工作向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加强。制发并实施我区“八五”普法规划、《乌尔禾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分工方案》、《乌尔禾区法治社会建设(2021—2025年)工作方案》,为各行业各部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提供遵循。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的学习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持续开展,区政府及所属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已逐步成为常态。
(二)持续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
一是健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机制,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显著成效。重点抓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均签订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自查整改。年内,我区没有发生破坏稳定的案事件。
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民族团结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以“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为抓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等贯穿在具体工作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于各族干部群众心灵深处,各民族干部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到位。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矛盾纠纷集中梳理、联合化解。积极拓展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劳动争议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网络。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纳入法律费用保险的理赔范畴,保障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发挥。聚焦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矛盾纠纷化解行动,全年我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成功率100%,无民转刑案件发生,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
四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就近化解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克拉玛依市依法分类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办法》,明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置规范、流程、有权处置单位的职责等要求,全力引导信访群众依照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三)不断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编制资源、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配套机制,赋予镇、街道对政府部门绩效考核的权力,基层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部门围着基层转、干部围着群众转局面,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营商环境的薄弱环节,确保打通“堵点”、破解“痛点”、攻克“难点”。研究实施以市场主体便利度、公平度和满意度为标准,确保行得通、真管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
三是不断深入开展“互联网+”监管执法,大力推进审批效能。区政务服务中心协同各部门打通关联事项跨部门流转“中梗阻”,将多个部门的多个审批事项进行业务流程优化,通过精简申请材料、整合申请表单、并联审批、容缺办理等便民利企的举措,将业务办结时间降至平均10天以内,提交材料精简至低于平均5份,跑动次数减至1次。
(四)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备案关、审查关,做到报备率、及时率、规范性3个100%。年内,行政规范性文件新制定1个(《乌尔禾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1个(《乌尔禾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修订)》)。组织开展对全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2次专项全面清理,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依法决策意识不断强化。制发《2021年度乌尔禾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乌尔禾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等4项决策事项纳入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决策结果面向社会予以全面公开。政府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率100%,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建议100余条。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实用性。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法治督察工作,对2021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完成情况开展督察。做好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合同管理工作,各类政府合同完成签订前前置合法合规性审核80余份,提出法律审查意见100余条。开展合同执行情况督查一次,对已签订执行的重大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政府合同管理更加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六)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着眼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推进跨领域综合执法,基层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强化。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执法常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根据相关配套制度指引和清单格式、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等细化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实施制度。落实《克拉玛依市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形成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的“四张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本年度组织现场培训3场次近100人,同时还利用网上培训、线上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各类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培训超过70%的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广泛对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监管检查,抽查事项和结果积极落实及时向社会公开。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检查频次,“无事不扰”原则逐渐落实。
(七)不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积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对我区突发事件应对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进行修订,注重预案可操作性。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知识“五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积极厘清了各方职责,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防汛抗旱、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隐患。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为有效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各类事故,建立了区应急指挥中心,综合调度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调度机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中心协调联络、战备保障、应急处置的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监控体系,加大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力度,提升应对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水平,不断夯实公共卫生安全基础。
三是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持续强化专业救援力量建设,组建了区级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并严格开展应急队伍普查工作。目前已建成了由专业救援力量和各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应急救援联防队和应急志愿者为辅助的综合救援力量。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等拉动演练和桌面演练,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综合性演练,不断提高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完成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在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增设公证办证点,培育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发挥好基层司法所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中的主阵地作用。司法部授予我区哈克村“全国乡村治理先进村”荣誉称号。
二是初步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自2021年10月1日起,区级人民政府按照“一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由本级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通过整合行政复议职能、集中行政复议职责,来强化行政复议职权、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努力使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之中。
三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区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法院签署《关于深化乌尔禾区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建设的备忘录》,双方共同研究、促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把“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的司法、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出庭应诉率100%。将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按要求答复办结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3份、区人民检察院各类检查建议42份(其中民事检察建议29份、行政检察建议1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份、刑事执行检察建议2份)。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对行政应诉工作的认识,增强接受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树立法治政府、诚信政府良好形象。
(九)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形成监督合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本年度区政府及其部门办理人大议案建议53条、政协提案29件、来信3封,切实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推动政府工作提升的着力点,将代表委员的建议意见吸收到谋划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中去,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具体成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是落实政府督查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督查作用,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将决策事项进行登记形成《督查事项目录》,定期督查承办单位落实情况,强化决策执行力。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区各部门上报的12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后逐一反馈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办,通过严督问题整改推进工作向规范化深入。
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推进。出台《乌尔禾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助力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二、2022年工作安排
(一)2022年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区工作大局统筹谋划,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
(二)2022年主要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争创“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为到2025年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进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落实《法治乌尔禾建设规划》,研究制定乌尔禾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乌尔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体系和职责分工。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进一步发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协调小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梳理并公布证明事项清单,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的良好法治化环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与配合。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建设。
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挖掘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潜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地位,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夯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力量基础。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在基层的基础作用,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法治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工作要求,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开展对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建立村(居)法律顾问、热线驻场工作定期通报、投诉处理和惩戒等制度。打造“阳光法援”,讲好“法援故事”,以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覆盖面。
五是全面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职责。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与维护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民法典、党内法规。运用媒体等各类普法阵地,扎实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宣传活动,持续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群众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力争柳园社区成功创建 “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