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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07-17 17:21 来源:区财政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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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城市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拟定城市管理、市容环卫等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等宣传教育,普及城市管理、市容环卫法律知识和环境卫生科普知识。(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关于城市道路照明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语言文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交通运输领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三)负责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及行政许可职责,统一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行使行政许可项目有:1.关闭闲置或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核准;2.城市户外大型广告设置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审批;3.临时堆放物料、摆设摊点、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等审批;4.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审批;5.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家禽、家畜的审批;6.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7.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四)负责辖区内环卫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公共厕所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场及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规划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配套建设方案的会审。(五)负责“乌尔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城市精细大联动办公室”日常管理协调和应急处理工作。1.负责定期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并指导“大联动”办公室落实具体工作。2.负责统筹协调区城市管理片区长责任制落实,牵头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同时按照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部署协调推进工作落实。3.负责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维护、运行、调度。4.负责牵头对全区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护企业管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5.负责牵头组织文明城市迎检工作中的实地检查工作,对实地检查出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六)承担养犬登记、年检、监管工作及行政处罚权。(七)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市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市管理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95.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0.33万元,下降61.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全区征收拆迁项目结束,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征收拆迁资金划转到其他单位。本年支出1,27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5.33万元,下降61.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征收拆迁项目资金划转至其他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29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5.3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270.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87万元,占13.61%;项目支出1,097.44万元,占86.3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95.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40.33万元,下降61.17%,主要原因是:征收拆迁项目结束,征收项目资金划转至其他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270.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65.33万元,下降61.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征收拆迁项目资金划转至其他单位。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301.72万元,决算数1,295.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3.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征收拆迁项目资金划转至其他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301.72万元,决算数1,270.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4.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征收拆迁项目资金划转至其他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0.4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5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62.62万元;
   2120104城管执法支出65.71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0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0万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461.8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4.79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91万元,比上年增加3.43万元,增长98.5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年初预算人员定额增加;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执法业务较多,巡查频率增多,公务用车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8万元,占95.22%,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89.08%,主要原因是城区面积增大,城市管理执法业务较多,巡查频率增多,公务用车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4.78%,比上年增加0.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级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调研次数增多,接待次数相应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用于支付每月单位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等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33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2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7.67万元,决算数6.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91%,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度无购置车辆的计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6.67万元,决算数6.5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35%,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0.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7%,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94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征收拆迁项目资金划转至其他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9.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94万元,下降10.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征收拆迁项目资金划转至其他单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9万元,比上年增加4.88万元,增长49.2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为单位新增人员1名,相应各项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17.24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城市管理执法车1辆,用于跑办我区各项城市管理业务事宜,往返市区两级;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097.4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基本经费保障了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保障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转,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项目经费保障了各项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使得投入和产出成正比。2019年乌尔禾区市容环境不断改善,圆满完成国家卫生城市复检、自治区文明城市创建等重要活动,为我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全面提升我区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目标设定科学性及评价存在难度,对于目标设定需要分单位办公室分解,汇总后制定目标,如何科学整合全单位绩效目标比较困难;目标设定后如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标准,特别是对于不能量化的目标如何评价。绩效目标设定后如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标准,特别是对于不能量化的目标如何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按时间进度分解资金使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事前做计划,事中进行控制,事后总结提高。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充分体现资金投向的目标和效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 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城管局2019年绩效评价.rar
城管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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