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区财政局由财政部门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两个部门构成。
财政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财经、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执行市级与本区财税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承担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和预算调整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4、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上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相关规定。
5、组织制定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区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负责制定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6、负责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工作,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防范财政风险。
7、参与拟订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推进并监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负责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制定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政策制度,承担相关规范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各项扶贫资金支出。
8、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监督审核职责;牵头编制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10、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负责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宣传并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级会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组织管理区属各单位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2、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指导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3、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区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对相关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1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区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和部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2、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
3、参与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负责办理区属单位部门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
4、根据区财政局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和额度,核对部门预算指标,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和拨付。
5、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及时给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提供月度财务报表。
6、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按规定填制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单,并进行清算;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日、旬、月报信息。
7、负责为集中核算单位提供定期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和相关资料,负责集中核算单位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8、协助集中核算单位做好财务分析,依法审核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各项财务收支;协助财政局对区属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9、负责与区财政局,国家金库乌尔禾区支库、代理商业银行、预算单位的对账工作。
10、负责全区工资发放工作。对工资发放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及时拨付工资发放资金。
11、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财政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财政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7个处室,分别是:预算办、国库办、绩效办、采购办、综合办、非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020年度本年收入78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51.83万元,下降78.52%,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本年支出780.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37.63万元,下降78.4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
2020年度本年收入78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66万元,占73.5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6.35万元,占26.45%。
2020年度本年支出78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6万元,占22.72%;项目支出602.76万元,占77.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7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58.18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财政拨款支出57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43.98万元,下降84.1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301.75万元,决算数573.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5.0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301.75万元,决算数573.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75.0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1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166.09万元;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1.03万元;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9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7万元;
2170302利息费用补贴支出1.92万元;
2170399其他金融发展支出4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39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3万元,比上年增加4.22万元,增长390.74%,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部分工作于本年度完成并结算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2万元,占87.17%,比上年增加3.54万元,增长327.78%,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部分工作于本年度完成并结算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12.83%,比上年增加0.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之前年度部分工作于本年度完成并结算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此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汽车油料费、维护费、过路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单位相关业务的指导、检查的用餐费。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7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5万元,决算数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7.6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该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该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5万元,决算数4.6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8.4%,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0.6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2%,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38万元,下降85.6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0.38万元,下降85.65%,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机构改革,国资委成立单独部门,收入和支出同步从财政局中分割。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0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9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长21.03%,主要原因是之前年度部分工作于本年度完成并结算费用。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587.37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在预算编制中,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业务开展;二是通过规范资金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预算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管理模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够,目标约束力不够强;二是绩效理念树立尚不牢固,年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存在问题,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反馈制度,建立绩效评价评估体系,对项目绩效的成效结果进行全方位总结;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培训指导力度,采取集中学习、邀请专家讲解等方式,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提高绩效水平。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财政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