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218号)相关要求,经九届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审议,决定宣布《乌尔禾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乌政办发〔2018〕15号),即日起失效。
乌尔禾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218号)相关要求,经九届区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审议,决定宣布《乌尔禾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乌政办发〔2018〕15号),即日起失效。
乌尔禾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