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克拉玛依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等有关要求,划定乌尔禾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强化禁燃区环境管理,我区编制了《关于划定乌尔禾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对通告内容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来函、来电咨询或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记录,对提出的意见进行分析论证。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3日止。
联系人:黄盛
联系电话:0990-6961012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同心路12号区人民政府第二联合办公楼313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