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的通知

日期:2024-11-01 13:19 来源:区教育科技局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企业:

区政府为鼓励辖区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乌尔禾区关于加大科技投入工作实施方案>资金兑现实施细则》(克乌教科规〔2024〕1号)文件要求,现就申请2024年度乌尔禾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自上一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2.完成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及驻市央企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的。

二、申请时间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申请额度

对技术合同认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金额达到50万、500万元的,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奖励;对年度技术合同登记总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2万元奖励。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单项科技成果交易大于100万元的,按实际金额1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请流程

1.申请者将《乌尔禾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乌尔禾区教育科技局,报送材料包括:《乌尔禾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请表》《申报单位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登记认定的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许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复印件、科技成果认定证书(只针对科技成果补助资金)。

2.区教育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资金发放额度。

3.区教育科技局对审核通过的拟发放补助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拨付资金。

联系人:姜思源    联系电话:19190441211。

附件:

附件1.乌尔禾区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2.申报单位承诺书

乌尔禾区教育科技局

                            2024年11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