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广大人民群众、区属各工矿企业、区属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乌尔禾区住建局代乌尔禾区人民政府草拟了《乌尔禾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发布向全区范围征询修改建议,本次征询意见为期七日,即2023年4月19日至4月25日。请辖区各方踊跃提交意见、建议。
意见收集单位:乌尔禾区住建局。
联系人:史皓帆 联系电话:18709909515
乌尔禾区住建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附件:乌尔禾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