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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㈠、公开内容

市、区政府本级:

1.政府职能。主要包括市政府领导组成及分工、市政府的行政职权、市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领导行政职权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机关业务范围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3.重大决策。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

4.资金管理。主要包括市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财政收支报告,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预算外资金的使用等。

5.公共资源。主要包括用地管理、土地出让方式及价格、征地用途、城市拆迁情况及补偿标准、政府采购、规费收缴的额度、标准等。

6.人事管理。主要包括政府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军转干部安置、毕业生就业等。

7.社会服务。主要包括救灾、扶贫、优抚、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

8.工作动态。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随时发布的工作情况。

9.其他。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市、区政府各部门: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部门的机构概况、机构领导(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处、科室设置和联系方式)、工作职能、工作规则(部门内部工作规则)等。

2.行政决策。主要包括年度工作安排、重大工作部署、工作规划等。

3.政策法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排列和划分。

4.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

5.行政执法。主要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执法人员情况和执法结果(个案)。

6.社会服务。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依职办理的各种服务项目。

7.工作动态。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日常发生的工作情况随时补充发布。

8.其他。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公用企事业单位:

1.服务职能。包括领导成员、领导职责、工作标准、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

2.服务项目。如学校的学生管理办法、招生规定等。

3.服务收费。如学校应说明收费的标准。

4.政策法规。将管理、服务、收费的依据编制在此类中。

5.服务监督。包括承诺、监督方式、监督电话、投诉时限等。

6.工作动态。是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随时发生的事件随时更新。

7.其他。难于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以上加黑字体部分请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选择保留)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查阅(地址 乌尔禾区档案局

㈡、查询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文本查阅的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Ø    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该查阅室地点位于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国税大楼三楼(区档案局),开放时间为   每周一到五上午10点至13点,下午16点至19点(北京时间),联系电话 0990-6962682

Ø    通过  克拉玛依日报 公开    政务   信息;

Ø    乌尔禾区政府楼内 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  政府  信息;

㈢、公开时限

公开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申请获取。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需填写《克拉玛依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克拉玛依市政府公众网上下载电子版。

1、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乌尔禾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为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政府楼二楼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为   每周一至五  10点至13点;16点至19点(北京时间)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  0990-6961007 ,传真号码  0990-6961015 ,通信地址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柳树街           ,邮政编码  834014              

    2、受理形式

Ø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克拉玛依市政府公众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www.klmy.gov.cn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Ø    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Ø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Ø    特别申请。对阅读有困难的残疾人、文盲申请人等,受理申请的部门会提供必要的帮助。

3、申请受理

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属于公开范围的,本机关会及时提供,或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会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会告知申请人拥有该信息的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提供的信息不存在的,会告知申请人;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会告知申请人更改、补正申请内容。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能答复的本机关会马上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也会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因信息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答复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申请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有权获得相关资料、档案的复印件。本机关提供信息会收取实际发生的打印、复制、邮寄、递送资料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由克拉玛依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申请表》中提出申请。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

Ø    克拉玛依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62252216221393;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A101室,邮编:834000

Ø    克拉玛依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电话:6244390,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0A101室,邮编:834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会及时调查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信息拥有机关违反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政府办公室   

                                                                                       20084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