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办发〔2007〕4号
关于印发《乌尔禾区2007年纠风工作
安排意见》的通知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局、委、办,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现将《乌尔禾区2007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措施,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乌尔禾区2007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2007年,我区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构建克拉玛依和谐社会和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有力保证。
一、2007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l、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及规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在推行“均衡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管理,推行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及各类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收费行为年度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收费行为以及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征订教辅材料等行为,严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2、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
建立和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医疗保险覆盖率,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整治医疗市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医药广告、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要以加强新农村建设和确保农民增收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要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惠农政策,继续开展农资价格、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及农资打假活动,规范“一事一议”行为,严防坑农害农和损害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要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对是否存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拖欠村集体资金等现象实施监控,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减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确保农民减负增收。
4、认真开展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专项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要求,重点对区政府和各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凡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凡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必经坚决予以撤销。
区将建立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联席会议及其工作机构,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政策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确保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阶段性目标。
5、继续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一要按照自治区的统一安排,稳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测速仪的设置和使用,严格执行涉及机动车的相关收费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二要按照自治区《关于取消公路“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完善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防止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和利用公路执法权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发生。三要继续整顿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防止损害出租汽车企业和经营者利益问题的发生,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6、继续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党政机关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不正之风的规定,认真纠正报刊发行中利用职权强行征订和变相强行摊派征订,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不正之风。
(二)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1、突出重点,制定措施,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一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继续开展以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为主要方式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聘请行风评议员进行调查评议和统计部门民意测评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对公安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贸委、国税局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促进政府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依法行政,改进服务。
二要组织对机关部门的效能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和社会评议,以调查评议的实际效果促进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区纠风办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标准和申报程序,在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同时,制定《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动态管理办法》,建立并实行示范效应弱化“黄牌警告”和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予以“摘牌”的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对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的工作监督,促进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单位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风建设工作成果。
3、大力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区纠风办要督促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督促指导经济管理部门切实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在解决群众办事难上见成效;要督促指导公共服务行业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构建乌尔禾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
二、开展纠风工作的主要措施
1、继续落实纠风领导责任制,确保纠风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区属各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继续实行纠风工作责任制作为落实纠风工作任务的保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逐项落实措施,把纠风工作始终贯穿于行政业务工作全过程,做到纠风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为全面落实纠风工作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2、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纠风工作的实际效果。
区纠风办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督查与调研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各部门纠风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进一步完善纠风工作激励机制,从整体上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区各部门要按照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对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本部门纠风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3、继续强化纠风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
要继续选聘以人大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新闻单位代表和群众代表为主体的特邀监察员,围绕效能建设、行风评议、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办好行风热线等面向社会的重点工作,对政府部门的行风建设进行调查评议、督促指导,实施监督,通过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双重作用,把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落到实处。
4、坚持效能建设与纠风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巩固纠风工作成果。要围绕群众反映的个别部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不规范、行政效率低的问题,积极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职能作用,重点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个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发生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以查案促纠风,以纠风促发展、促稳定、促和谐。
三、工作要求
1、区、乡各部门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本部门纠风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2、区、乡各部门要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围绕执法、服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创造新方法,推出新举措,把纠风各工作寓于各项政策措施和业务管理之中,促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发现和解决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和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
3、区、乡各部门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促进纠风工作的有效措施,在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洁、高效。要把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在对待和处理群众诉求的问题上,做到体民情、解民意,带着感情做工作,坚持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条件。
4、区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的职能作用,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工作进度,注意发现并督促相关部门有效解决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纠风工作经验,致力于创建防控与纠正为一体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把纠风工作引向深入,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