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办发〔2010〕6号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0年纠风工作,现将《2010年乌尔禾区纠风工作安排》印发予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2010年乌尔禾区纠风工作安排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七届六次全会、自治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油田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对我区2010年纠风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发挥惩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整体效能,加强基层政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努力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新风,维护群众利益,为实现乌尔禾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部门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供应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供应充足、价格可控;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严格规范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工作;督促落实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药品定价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医药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真正让群众享受到医疗保障政策的实惠。
(三)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
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教育经费的问题, 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由择校引发的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利用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的行为。
(四)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完善“绿色通道”建设措施。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调整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五)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强农惠农政策,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坚决纠正土地承包、流传、征占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牧民得到实惠;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六)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
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减轻企业负担。继续抓好自治区、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全面清理涉企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坚决查处涉企负担案件,维护企业利益,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七)继续深化“四项资金”监管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实时监控大额资金,坚决查处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八)继续深化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坚决纠正公共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实现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促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规范运行;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
(九)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
继续巩固和深化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十)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和民生连线和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民生连线和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督促各行业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坚决纠正公共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深化民主评议,坚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作为主要评议对象;继续深入开展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对2006、2007年自治区挂牌表彰的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复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使之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众、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领导责任。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要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坚持求真务实,打牢纠风工作基础。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纠风工作中心下移,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要注重发挥查处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处案件,达到教育警示、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的目的。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与时俱进。要紧密结合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各项重大改革措施,不断深化纠风工作,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推进,切实把确保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落到实处。对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要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通过健全完善纠风工作监督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堵塞漏洞,坚持从源头上有效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抄送:区党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