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办发〔2007〕16号
关于成立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局、委、办,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部署,为加强我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决定成立乌尔禾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乌尔禾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晓林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陈绍刚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郑建新 区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谭志军 区建设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负责乌尔禾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全面工作,研究部署查处“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等行为清查整治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任:陈绍刚(兼)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办公室成员:吉力力 区国土资源分局科员
袁国平 区国土资源分局科员
吕 剑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科员
吴 晶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科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做好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2、负责拟定工作方案,撰写有关材料;
3、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各项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
4、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并进行指导检查;
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七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