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办发〔2007〕15号
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的通知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局、委、办,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2007年“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便于各单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现将国庆节放假调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国庆节放假共7天,即10月1日—7日。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9月30日上班。
今年“十一”国庆节临近传统佳节“中秋节”,为让各族群众过上一个喜庆、祥和、平安的节日,给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节日期间,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乡政府机关、区属及驻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有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总值班领导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二、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旅游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同时,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供水、供电、通信等行业和部门要提前认真做好部署。
三、“两节”期间,要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节日市场商品供应,确保各族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四、“十一”过后,作息时间不变。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工作,确保我区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以优异的表现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五、节日值班表于9月26日前分别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请乡政府、各局、委、办等有关单位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节日期间值班表汇总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