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乌政发〔2009〕7号
关于印发《2009年乌尔禾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局、委、办,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为了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防止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输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2009年3月和4月,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两轮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为了切实保证我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按照《2009年克拉玛依市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人民政府制定了《2009年乌尔禾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
2009年乌尔禾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证2009年我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的顺利实施,根据《2009年克拉玛依市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免疫范围、对象、时间
(一)强化免疫范围
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强化免疫活动。
(二)强化免疫对象
辖区内所有0—4岁儿童,即所有于2005年3月1日至现场接种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新生儿),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两次脊髓灰质炎疫苗,两次接种时间间隔一个月。
重点目标人群是流动人口居住地、区乡结合部、农牧区、农贸市场、客运站以及常规免疫薄弱区域的所有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次数少于3剂次,尤其是“零”剂次免疫的儿童。
(三)强化免疫时间
第一轮:2009年3月1—3日
第二轮:2009年4月1—3日
二、任务指标
辖区内4岁以下目标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100%。
三、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局
负责制定本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强化免疫活动运行大表,具体负责方案的安排、实施和督导检查,并协调宣传、教育、交通、工商、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解决强化免疫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确保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确定设立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辖区内流动人口聚集地必须设立临时接种点);做好疫苗储存及疫苗、接种登记表、调查表、接种通知单、一次性药勺和宣传材料的分发工作;完成对本辖区相关部门(柳树街街道办事处、百口泉社区居委会、乡卫生院、区宣传、教育、交通、工商及白碱滩医院百口泉门诊部等)所有参加和配合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将资料汇总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办公室。
(三)柳树街街道办事处及百口泉社区居委会
按照责任片区完成所有应种儿童的摸底调查、登记及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并将摸底资料及时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
心。(责任片区:龙翔小区、河岸村、盐场、二厂农场、商业街、
原钻井三大队、老客运站、百口泉地区及百口泉农场等人口居住地区)。同时,在接种期间安排3名工作人员分别在区疾控中
心免疫室、区客运站接种点、市白碱滩医院百口泉门诊部协助开展工作,对漏种儿童及时进行查漏补种,并将接种资料及时汇总交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柳树街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应明确职责分工,自始至终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活动,并做好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四)市白碱滩医院百口泉门诊部和乡卫生院计划免疫门诊
按照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统一安排,切实安排好工作人员,每个接种点至少保证3人(1名登记员,1名接种员,1名组织员),确保强化免疫活动的工作质量。
及时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取疫苗,并做好疫苗储存工作。负责做好各自责任片区内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接种、登记、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服苗期间坚守岗位,严格掌握禁忌症,负责责任片区内目标儿童的服苗工作。做好使用后一次性
药勺的收集、处置工作,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五)乡政府:积极配合乌尔禾乡卫生院开展强化免疫接
种工作。在接种期间安排2名工作人员在乌尔禾乡卫生院协助开展工作。同时,安排2到3人按照责任片区完成所有应种儿
童的摸底调查、登记及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并将摸底资料
及时送至乡卫生院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片区:两行政村、两自然村至魔鬼城附近路段等地区)
(六)相关单位
1、区宣传部积极与137团电视台等媒体联系,通过新闻媒介,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如宣传车预定,宣传内容的录制等。
2、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托幼机构适龄儿童的宣传、通知和组织工作。
3、区工商局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辖区路两边至大下破
两边所有经营店)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和通知工作。
4、区客运站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工作,协调解决客运站设立临时接种点的场地,并提供接种所需的基本设施。
5、区财政局和机关事物局负责解决必须的物资、车辆和提供强化免疫必要的经费,从而确保本次强化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强化免疫活动的实施
(一)活动计划
区卫生局制定本区的实施方案,对强化免疫各项活动做出详细的安排和部署。
(二)宣传动员和培训
柳树街街道办事处、百口泉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入户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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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向广大居民宣传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并发放接种通知单。
2009年2月25日—3月3日、3月27日—4月3日,区宣传部、乡人民政府负责通过广播这一媒介在辖区范围内播放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相关内容,将活动的时间、意义向辖区居民及广大农牧民予以公告。区卫生局将制作横幅在计划免疫接种点、流动人口集聚地、公共场所等处悬挂。通过宣传使所有适龄儿童的家长获得本次强化免疫活动信息。
2月23日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本次强化免疫活动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接种方式
采取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工作。固定接种点要设立明显标志。对接种过的儿童,用记号笔在其左耳耳廓内做明确标记,以便于识别儿童是否获得免疫接种。
(四)接种登记
各接种点按要求对接种过的儿童进行登记,并及时统计、上报接种资料,原始资料一式两份,分别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白碱滩医院百口泉免疫门诊和乡卫生院计划免疫门诊妥
善保存。
五、督导
(一)成立区督导小组:
组 长:温书香 区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莫尔根 乡卫生院院长
张海秀 区卫生局干事
吴健翔 区卫生局干事
工作职责:于每一轮强化免疫活动前一天及当天对强化免疫活动的准备和接种情况进行定点、巡回督导。
(二)督导内容
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
勤保障、摸底调查、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的布局及现场接种情况、疫苗保存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督导方法
巡回督导和定点现场督导相结合。通过现场观察、询问、主动调查和听取有关组织实施情况介绍等,全面了解本辖区强化免疫工作情况,重点了解摸底调查质量和现场接种工作情况。每天应向区政府办公室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督导组在活动结束后必须提交督导报告,完成相应报表。
六、资料汇总与报告
所有接种点应于3月13日前和4月13日前,分别将第一、
第二轮强化免疫资料报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控中心应于3月18日前和4月18日前,分别将本辖区第一、第二轮强化免疫资料报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和区卫生局办公室。
附件:1.2009年乌尔禾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日安排
2.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各年龄分组标准和注意事项
3.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附件1:
2009年乌尔禾区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活动日程安排
1、2009年2月20日前,区卫生局制定出台本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及运行大表,并下发。
2、2009年2月20日前,区疾控中心到市疾控中心领取疫苗、接种通知单和各种表格等,完成疫苗的储备及印刷强化免疫通知单等前期准备工作。
3、2009年2月20日前,区政府召开动员会议。区卫生局安排部署本区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4、2009年2月23日前,区疾控中心确定本区接种点的布局、数量及地点,并报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科和区卫生局办公室。
5、2009年2月23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对本辖区所有参加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将所有需要汇总的资料和统计表格下发给各工作人员。
6、2009年2月23日-26日,乡政府、柳树街街道办事处、百口泉居委会和区工商局完成入户摸底调查和通知工作,将相关资料按年龄段统计齐全,安阳幼儿园完成应种儿童数据统计
工作。以上各单位于2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统计数据报送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免疫室(联系人:胡薪萍,电话
6802262)、区卫生局办公室(联系人:张海秀,电话6964343)。
7、2009年2月23日—26日,区疾控中心汇总本辖区摸底调查人数,并按照摸底人数情况将疫苗、接种登记表、一次性药勺及汇总报表等配发到各强化免疫接种点。
8、2009年2月25日—3月3日、3月27日—4月3日,区、乡两级人民政府负责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横幅、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9、2009年3月1日及4月1日,区督导组到各接种点分别对两轮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并于2月28日、3月31日迎接市督导组来我区督导检查工作。
10、2009年3月1日—3日和4月1日—3日,为开展两轮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时间,区督导组将分别对两轮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现场督导。
11、2009年3月4日—5日、4月4日—5日,市督导组将分别对我区两轮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快速接种率评估。
12、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白碱滩医院百口泉门诊部和
乡卫生院计划免疫门诊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上报接种资料。
附件2:
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各年龄分组标准
对第一轮强化免疫接种儿童年龄分组标准为:
<1岁:2008年3月4日~2009年3月3日间出生儿童;
1岁:2007年3月4日~2008年3月3日间出生儿童;
2岁:2006年3月4日~2007年3月3日间出生儿童;
3岁:2005年3月4日~2006年3月3日间出生儿童;
4—岁:2005年3月1日~2005年3月3日间出生儿童。
对第二轮强化免疫接种儿童年龄分组标准为:
<1岁:2008年4月4日~2009年4月3日间出生儿童;
1岁:2007年4月4日~2008年4月3日间出生儿童;
2岁:2006年4月4日~2007年4月3日间出生儿童;
3岁:2005年4月4日~2006年4月3日间出生儿童;
4—岁:2005年3月1日~2005年4月3日间出生儿童。
附件3:
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
不良反应: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烧、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禁忌:发烧、患急性传染病、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严重佝偻病,活动性结核或其他严重疾病及最近1周内每日腹泻4次者禁用。
注意事项:婴幼儿服苗时压碎,用凉开水溶化后送下,禁
用热开水,以免失效。
抄送:区党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