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乌政发〔2007〕61号
关于开展乌尔禾区第二次
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局、委、办,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通知》(克政办发[2007]8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全面查实查清我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此次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的基础图件的基础上,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区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地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区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二、时间安排
从2007年12月开始至2008年5月份完成乌尔禾区土地调查和县区级汇总工作。2008年上半年克拉玛依市完成土地调查和地州市级汇总工作。2009年下半年,对调查成果进行整理,并以2009年10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统一进行土地调查数据的变更。
2010年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变更调查,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实性。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乌尔禾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晓林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陈绍刚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陈建平 区财政局局长
李湘海 区经贸委主任
谭志军 区建设局局长
陈华文 区环保局局长
张玲霞 区民政宗教事务局局长
罗立新 区农林水牧局局长
乔 拉 乌尔禾乡乡长
李 新 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陈绍刚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局委办抽调。办公室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沙拉克 区农林水牧局副局长
阿不都吉力力 区国土资源分局科员
吐尔逊江 区国土资源分局科员
张福珉 区建设局科员
彭 贞 区民政局干事
吕 剑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吴 晶 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才 代 乌尔禾乡土地干事
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对于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任务分工。乌尔禾乡人民政府负责在办公室的指导下,对乡所辖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区人民政府负责在国家提供的基础图件基础上,对区辖土地进行实地调查。
(三)制定方案。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统一要求,根据乌尔禾区土地利用特点,按照市调查实施方案,由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乌尔禾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批准。
(四)落实经费。乌尔禾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确保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确保质量。参加调查工作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对乌尔禾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于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严格验收。调查结束后,逐级汇总土地调查成果,由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上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验收。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