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令)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现确定乌尔禾区以下15个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2个 )
乌尔禾客运站宾馆、魔雅风情山庄
(二)国家机关(1个)
乌尔禾区人民政府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备、供应、销售单位(12个)
1、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6个)
克拉玛依锦华油品开发公司、百口泉采油厂稠油处理站、百口泉采油厂夏子街联合站、百口泉采油厂天然气处理站、百口泉采油厂检188采油作业区集油站、百口泉采油厂注输联合站、
2、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堆场、储罐场所(2个)
新科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五厂油库(含加油站)、油气储运公司百克站、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运输单位(1个)
局运输公司一分公司
4、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1个)
局运输公司百口泉加油站
5、液化石油气供应(换瓶站)(1个)
局燃气公司乌尔禾换瓶站
(四)棉花收购站、加工厂(1个)
士鹏棉花加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