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乌政发〔2009〕3号
关于转发《克拉玛依市委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
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乌尔禾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局、委、办,区属及驻区各单位:
为进一步实现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的发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转发《克拉玛依市委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请各单位、部门围绕我区2009年确定的“新农村建设年”及改善民生的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确定今年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