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2-06-11 12:28:21 来源: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浏览: 239 次

一、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2〕7号通知精神和克拉玛依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乌尔禾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经过两上两下,征求市教育局及克拉玛依市第十六中学意见,经过调查研究,反复修订,最终确立。

三、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乌尔禾区

主要措施:

1.本地户籍

克拉玛依市户籍或乌尔禾区本地户籍年满6周岁(2016831日前出生,含831日出生)及以上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凭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可进行登记预约并分配相应的学位。

2.非本地户籍

1)本地有房产及常住人员: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我区自购有房产且实际长期居住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契税发票等印证材料可进行登记预约并分配相应的学位。适龄儿童随监护人在我区常住,无房产的,需持有2022630日前在公安部门(或者新疆公安APP)办理的居住证(居住登记凭证无效)并提供与居住证、实际居住地相符的房屋租赁合同,可预约登记学位。

2)本地就业、务工人员:依照《克拉玛依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适龄儿童监护人(至少一方)为非本地户籍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提供与实际就业单位一致的区属企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凭证(6个月及以上),可进行登记预约并分配相应的学位。

3)个体经商人员:依照《克拉玛依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结合我区实际,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我区从事个体经商已满半年的,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需提供2022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或商铺产权证(租赁合同),可预约登记学位。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援疆干部子女等享受政策规定的优待。

(二)初中入学政策

1.本地户籍

我区初中入学按照“对口直升”原则,本地户籍已在我区第十六中学小学毕业的学生可对口直升,本市户籍且为克拉玛依市学校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在第十六中学就读初中。

2.非本地户籍

非本地户籍参照小学入学条件,符合条件者可进行预约登记并提供相应印证材料,通过审核后可获得相应学位并入校就读。

3.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援疆干部子女等享受政策规定的优待。

四、相关解释说明

五、解读主体

乌尔禾区教育科技局

六、解读人

刘鸿 区教育科技局工作人员


相关政策文件:http://www.weh.gov.cn/zcwj/1880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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