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2011年度贫困家庭大、中专、高中生
第一批学费救助情况公示
根据上级关于实施贫困家庭大、中专学生2010-2011年度学费救助的通知精神, 2011年贫困大、中专生助学工作经自下而上申报、审核、统计我区第一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在校大、中专学生共23名。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如有不符合救助条件者,请在发布公示之日起一周(7天)内,向乌尔禾区慈善协会办公室举报。救助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常住户口;〈不含137团〉
(二)具有克拉玛依市城镇、农村户口低保户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低保边缘户)的低收入家庭学生;
(三) 参加全国普通大、中专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
取的贫困家庭学生;
(四) 没有通过教育部、普通高校统一录取的贫困家
庭自费生、均不在救助范围内。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6964332 、 6964215
网址: http://www.weh.gov.cn/
附件:第一批学生.xls
乌尔禾区慈善办公室
201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