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 关于事业性岗位奖金一事的咨询 | 分类 | 咨询 |
办理单位 | 区信访局, | 发布时间 | 2021-06-29 |
处理情况 | 已处理 | 处理时间 | 2021-07-03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2017年12月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尔禾区公安分局发布了一条关于乌尔禾区分局事业性岗位的招聘启事,其中薪资待遇一栏为:1.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等岗位标准执行,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年工资额93000元,年奖金18000元,过节费4000元,高温费1650元,小劳保3000元,食宿全免,法定假日值班加班费8250元,单位缴纳社保27646元,值班费7200元,每年收入近17万。离开事业性岗位的工作人员须先解除协议。2. 一经录用,如有将户籍迁入本区意愿的,可遵照政策规定的条件,申请将本人或亲眷的户籍(其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迁入本区。后续几年期间公安分局多次进行招聘,但是薪资待遇一栏并未有年奖金等,2018年入职全年最高工资收入约为12万左右,除加班费以外,未拿到其他相关年终奖。想问一下2017年发布的事业性岗位招聘启事相关福利待遇是只针对2017年12月那一批,还是后期招聘的公安机关事业性岗位同样适用此招聘信息。如果不适用,请问2018年以后招录的公安机关事业性岗位是否有年奖金,过节费,高温费,值班费, | ||
区信访局回复 | |||
我单位收到《关于事业性岗位奖金一事咨询》的问题后,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详细进行了核实了解。2017年12月关于乌尔禾区公安分局事业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至今,全体公安事业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保持一致,与招聘批次无关。公安事业性岗位现行待遇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规范发放。目前在岗的公安事业性岗位人员尚在发放高温费和值班费。详情请联系区人社局0990-6963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