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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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尔禾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12-30 来源:区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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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乌尔禾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1乌尔禾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要求,自觉履行主动公开义务,落实《要点》中涉及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职,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按要求完成了单位权责清单的再次梳理,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二是在政府服务事项平台中按要求公开了单位审批和服务权力事项12项,一并公开了事项的流程、申办条件、申办材料、办公地址、时间等需主动公开的基本信息。

三是在窗口办公地点张贴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需主动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本领域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和应诉方面。

2021年,我单位无因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被行政复议案件,无因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被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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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乌尔禾区司法局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如下:

存在的问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结果未及时发布。

改进措施:1.已于202112月初,集中公布了2021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结果(民事)》。

2.完善原有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制度,基于辖区案件数量较少的现状,20221月起每月底统一发布当月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乌尔禾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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