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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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12-31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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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件。

2.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2021年,我局主要通过乌尔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乌尔禾零距离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1年,我局办理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领会文件精神,了解相关工作要求,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提高业务素质,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有效提升我局信息公开质量;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乌尔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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