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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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乌尔禾区乌尔禾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2 来源:乌尔禾镇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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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尔禾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我镇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对干部任免、先进表彰、各项惠农补贴发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等工作进行公示定期镇级公示栏、村级公开栏进行检查,确保我镇低保、养老、医疗、五保户、四老人员、土地承包等民生工作情况及时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并定期监督两村及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办理信息公开过程是否规范。有效利用公示栏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月、安全生产月、消防月、宪法周等活动的宣传,不定期宣传各项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惠民政策以及村规民约,提高村民对政府公示栏的关注度。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对一切涉密涉敏的信息一律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信息收集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类型不够丰富,难以满足大众不同的层次需求,与村民互动的能力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条例》相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借鉴学习其他单位的优秀工作方式和工作经验,创新途径,广泛宣传,及时、有效的收集各方面信息,督促各相关部门按要求进行公示,尽可能满足群众多方面需求,让群众对政务公开内容一目了然,真正做到公开、便民、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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