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落实自治区、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措施。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据授权落实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十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一)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保护等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推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二)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办公室、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共4个科室。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
1.负责单位人事(考勤、工资、社保等)、会务工作;
2.负责财务工作(预决算、绩效、报销、资产管理等);
3.负责平台公文处理工作,及时跟踪、督促全局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情况,按月将工作完成情况形成通报稿;
4.牵头单位意识形态、宣传工作。
5.负责单位工会、妇联工作。
6.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审核、档案管理查询工作;
2.牵头负责放管服、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工作;
3.网络交易、商标广告、知识产权、价格监督、反垄断、反不当竞争及公平性竞争审查工作。
4.牵头负责“双打”办公室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牵头互联网+监管+信用,去极端化工作;
5.牵头负责12315热线投诉受理调解工作,牵头负小个专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消费者协会、私营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
6.负责保密管理工作;
7.牵头执法稽查、法制、扫黑除恶工作;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委员工作、负责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
2.负责食品、药品的行政审批工作,现场核查处置工作;
3.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执法工作;
4.负责单位党支部党建工作,牵头红细胞联点工作。
5.牵头负责文明城市、健康城市、卫生城市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科
工作职责:
1.负责特种设备(承压、机电)的监督执法工作;
2.负责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
3.负责牵头负责安全生产、综治平安、重点要素管控工作;
4.牵头负责单位信访、民族团结工作;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
负责人信息:盛夏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乌尔禾区同兴路12号(乌尔禾区政府二号楼)
办公电话:0990-6961234
传真信息:无
邮箱:wehqscjdglj@163.com
邮编:8340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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