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机关事务局

日期:2024-08-14 来源:区机关事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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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和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区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一管理区机关后勤服务及区领导的综合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机关后勤工作改革的具体方案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编报、实施区机关各种机动设备的购置、更新计划;负责机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

(四)负责公用房产的管理、维修工作,制订公房管理制度和办法,申请和管理基建、维修资金,保证水、暖、电等各种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完好。

(五)负责区机关各部门办公设施、设备、用品、通讯设施的发放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订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区机关安全保卫方面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档案;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管辖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政府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负责领导及各部门的车辆调配工作。

(八)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区级货物及服务的采购工作。按程序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招投标,公告中标结果,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完成政府采购计划。

(九)负责保障区委、区政府等机关公务用车,做好公务用车的登记、调度工作。

(十)负责车辆维修、保险、油耗、年审等日常管理及经费审核工作。

(十一)负责车辆及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及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乌尔禾区机关事务局设办公室、政府采购中心、机关车队共3个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处理日常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宣传、信访、安全、人事管理、办公用房、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政府采购中心: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区级货物及服务的采购工作。按程序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招投标,公告中标结果,协调处理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完善内部工作制度,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完成政府采购计划。

(三)机关车队:负责保障区委、区政府等机关公务用车,做好公务用车的登记、调度工作。车辆维修、保险、油耗、年审等日常管理及经费审核工作。车辆及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及培训工作。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徐双凤

办公地址:乌尔禾区同兴路12号区政府联合办公楼二号楼三楼302室

传真:无

办公电话:0990-6963528

邮编:83401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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