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和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管理。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承担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承担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
(八)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落实自治区、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措施。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保护等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推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执法权。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行使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执法权。负责行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执法权。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区知识产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内设机构。
三、办公地址
负责人信息:盛夏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乌尔禾区同兴路12号(乌尔禾区政府二号楼)
办公电话:0990-6961234
传真信息:无
邮箱:wehqscjdglj@163.com
邮编:8340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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