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民政人社医保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承担民政福利、保障、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四)负责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承担老龄事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等工作。
(五)承担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
(六)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殡葬改革。
(七)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承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
(八)负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承担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九)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落实、待遇保障和调整、关系转移接续及执行情况评估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机构和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负责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执行情况评估报送工作。承担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报送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承担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实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十二)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十三)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退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十五)负责退役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权益保障、教育培训、帮扶援助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荣誉表彰等工作。负责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补助等工作。
(十七)承担烈士保护、纪念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等工作。负责审核拟列入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工作。
(十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受理处置、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乌尔禾区民政人社医保局没有内设机构。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王泽平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同兴路14号青少年活动中心2楼205办公室
传真:无
办公电话:0990-6963525
邮编:83401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相关链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