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民政人社医保局

日期:2025-05-23 来源:区民政人社医保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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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关于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工作。承担民政福利、保障、救助工作。负责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承担老龄事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等工作。

承担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

承担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殡葬改革。

)负责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承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导监督工作

负责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承担促进就业创业工作。

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落实、待遇保障和调整、关系转移接续及执行情况评估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机构和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负责执行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执行情况评估报送工作。承担医药服务价格信息监测报送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承担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落实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十二)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十三)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设置、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退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十五负责退役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权益保障、教育培训、帮扶援助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荣誉表彰等工作。负责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补助等工作。

十七承担烈士保护、纪念工作。负责军人公墓、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修缮等工作。负责审核拟列入国家、自治区和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工作。

(十八)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受理处置、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三定方案,乌尔禾区民政人社医保局没有内设机构。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王泽平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同兴路14号青少年活动中心2楼205办公室

传真:无

办公电话:0990-6963525

邮编:83401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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