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区应急管理局(区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4-08-15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区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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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应急管理、矿山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牵头建立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四)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五)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市和我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承担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非煤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综合性工作、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相关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陆上石油天然气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准入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参与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地址

乌尔禾区同兴路12号区政府第二联合办公楼310室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陈新

联系电话:0990-696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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