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
一、主要职能
乌尔禾区分局是市生态环境局4个派出机构之一,加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工作。
(二)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三)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指挥、调度及组织协调。
(四)承担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五)承担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在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农业面源、地下水污染,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六)承担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等工作,参与相关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七)承担生态环境问题信访、投诉举报受理日常工作。
(八)完成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郭锋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同兴路12号第二联合办公楼317室
办公电话:0990-6961012
传真信息:无
邮箱:wehqsthjfj@qq.com
邮编:83401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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