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落实自治区、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措施。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据授权落实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16、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9、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1、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转化运用和保护等政策措施;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负责组织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推动建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
22、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4、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职能转变。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工作制度,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便捷开放,加强产业专利导航,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4.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6.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加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推动市场监管执法力量下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8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55.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6万元,增长26.0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所以增加了项目资金。本年支出1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91万元,增长31.4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所以增加了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5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5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77万元,占92.71%;项目支出11.54万元,占7.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5.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16万元,增长26.06%,主要原因是: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今年增加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91万元,增长31.49%,主要原因是:因本年业务量增加,导致今年增加经费。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07.59万元,决算数155.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06%,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减少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07.59万元,决算数158.3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3.7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减少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3801行政运行支出137.39万元;
2013804市场监督管理专项支出0.89万元;
2013805市场监管执法支出7.65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8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9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2.8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16万元,比上年增加2.07万元,增长66.99%,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了2.08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万元,占85.47%,比上年增加2.08万元,增长89.2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任务的需要,增加了用车频次;公务接待费支出0.75万元,占14.53%,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1.32%,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汽车油料费、维护费、过路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5万元。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29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7.13万元,决算数5.1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7.63%,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6.13万元,决算数4.4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8.06%,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0.7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5%,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万元,比上年增加3.25万元,增长34.03%,主要原因是区组织部人员安排,人员调剂,同时新招录人员到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00(平方米),价值40.1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1.54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领域的安全对食用农产品、餐具、计量器具的抽检,量化分级进行全覆盖以及制作展板材料。做好辖区内各项业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对绩效监控工作还需改进,每一步的监控工作应及时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