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尔禾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克拉玛依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克拉玛依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预算的通知》(克财农〔2024〕35号)《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克财农〔2025〕8号)要求,围绕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2025年,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有效发挥对小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750亩以上,辖区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提升。
二、技术路径
结合2025年辖区粮食作物实际种植情况,确定推广玉米技术路径。推广应用合理密植、宽窄行种植、导航精量播种、滴水齐苗、化控防倒、水肥精准调控、复播免耕、“一喷多促”、机收籽粒等技术。选择株型紧凑且群体透光性好、适宜本区域种植的高产、耐密、抗旱、叶互生上冲品种,推广宽窄行种植模式,落实好种肥同播、干播湿出等技术,以水肥一体化为基础,配套按需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收减损、适期晚收等技术。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结合我区种植业实际,将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作为具体实施作物,重点支持从事粮食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着力提高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等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努力提升主要粮食作物的单产水平。
(二)申报主体。2025年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单产目标较辖区2024年测产平均水平(0.829吨/亩)高10%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主体,项目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任务的主体重复。
(三)奖补方式。立足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际,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实施项目制管理,对自主申报、落实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当年单产目标实现的粮油规模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单产水平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奖补主体,依次补助,资金补完即止。
(四)奖补标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资金下达总量、种植面积、规模种植主体个数,按照每亩44元的标准进行奖补。
四、资金来源
自治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资金3.3万元。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于2025年8月28日。
六、工作程序
(一)申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其中符合条件的经营集体耕地的申报主体向乌尔禾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镇政府审核、公示、汇总,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报区农业农村局;符合条件的经营国有耕地的申报主体向龙羲公司提交申报材料,龙羲公司审核、公示、汇总,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报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包含: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方案、生产过程档案记录、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或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托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见附件)。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镇和龙羲公司提交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主体,公示无异议后,将签字盖章后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确认。
(二)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申报主体要采取一主体一档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镇村、龙羲公司及区农业农村局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将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作为监测重点,通过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和自治区农民合作社信息统计平台,分重点作物记录播种面积、亩产水平等生产数据。
(三)测产核实。在作物收获季节,项目主体应向区级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测产的实际单产并附上相关产量印证资料,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测产工作根据自治区相关标准结合辖区实际开展。
(四)结果公示。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全面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品种、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实际,完成随机抽测工作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拟奖补主体、作物品种、种植面积、关键技术措施、单产水平及资金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提升公示效果。
(五)资金奖补。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提供基础数据和奖补清单,会同区财政局办理资金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种植主体发放奖补通知书,种植主体领取奖补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奖补资金发放,明确奖补资金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示范带动,不能搞全覆盖、“平均主义”。
(六)向上级备案。项目实施验收完成后,向市级农业农村局提交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面积基础数据和补助发放清单等项目资料留档备查。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乌尔禾镇、龙羲公司、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辖区内规模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要对种植主体的申报条件、承担任务、过程记录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镇村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区农业农村局、乌尔禾镇和龙羲公司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责任意识,统筹相关力量,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同时结合粮油高产品种及上级发布的主导品种,合理推荐粮油作物品种,从源头夯实粮油高产基础。做好测产验收等工作,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三)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项目实施目的,避免出现农户上访问题。同时,积极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农业农村局:0990-6961559
乌尔禾镇人民政府:0990-696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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