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乌尔禾区粮食种植补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克拉玛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5年粮食种植补贴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乌尔禾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参照《关于印发2024年克拉玛依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稳定种粮收益,筑牢农作物安全生产根基,结合乌尔禾区实际,现针对2025年度粮食种植补贴发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
乌尔禾区范围内种植籽粒玉米的种植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业企业等合法经营主体。
2.补贴标准
种植籽粒玉米(不含复播玉米及青贮玉米)的耕地,每亩补贴50元。
3.补贴条件
一是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籽粒玉米种植。
二是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的具体措施。
三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种植正播籽粒玉米的耕地发放补贴。
四是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播种净面积核定补贴。
五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退地减水范围的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予补贴。
二、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他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公布的耕地数据,精准核实土地性质,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具体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复核认定、复核公示、补贴发放”。
—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国有土地种植户向克拉玛依龙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羲公司”)提出申请。
—核实公示。村“两委”和龙羲公司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主体、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龙羲公司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
—复核认定。镇组织人员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乌尔禾镇、龙羲公司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和土地性质开展实地复核。
—复核公示。复核无误后,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补贴面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主体、面积、补贴金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补贴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粮食补贴”。
(三)补贴资金来源
乡村振兴和“菜篮子”发展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补贴政策的实施涉及农户切身利益,关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惠民补贴发放要求,严格落实粮食种植补贴政策。乌尔禾镇组织农户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审核和录入以及政策宣传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面积核准以及资金监督使用和绩效落实;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区农业农村局、乌尔禾镇、村委会及龙羲公司要认真落实补贴信息公开制度。通过走访入户、微信群等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并在乌尔禾区公众信息网上公布粮食种植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让基层干部和农户充分了解政策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乌尔禾镇会同审计局等部门落实监管机制,区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补贴政策发放落实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设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绩效考核。依托“一卡通”系统,在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粮食种植补贴兑付工作,并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做好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咨询及举报电话:
区财政局:0990-6961003
乌尔禾镇人民政府:0990-6961571
相关附件:
乌尔禾区农业农村局 乌尔禾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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