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禾宣传部调整预算补充公开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调整部门单位预算。现将我单位预算调整情况补充公开如下:
一、 单位职能划转情况
我单位主要职能为:
(1)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
(3)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宣传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来记者到我区采访报道的管理工作;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做好全区宣传制品的审批工作;检查督促全区对外宣传纪律的执行;策划组织大型外宣活动。
(4)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民族团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双拥、国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公民道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关于统战、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统战、民族、工作情况,提出开展统战、民族、工作的意见、措施;督导检查全区统战、民族、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协调统战各方面的关系。
(6)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负责了解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情况,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
(7)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8)依法保护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平等、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
(9)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依法加强对事务的管理,依法保护公民信仰自由。依法加强对事务的管理,积极遏制零散,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零散的非法组织者。
(10)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预算调整情况
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复,2019年我单位年初部门预算总额为433.04万元。本次调减预算124.81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因区委统战部管理职能划出,划出预算7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2万元;项目支出12.54万元。
(二)因区民宗局管理职能划出,划出预算4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万元;项目支出31.3万元。
(三)“三公”经费变化情况为: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划出,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划出后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划出后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均无变化。
三、绩效目标调整情况
因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划出,原党宣传部统战协作业务经费、工商联业务经费、爱国人士生活补贴、经费、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调增至区委统战部。原宣传部经费绩效目标调增至区民宗局。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