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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07-19 00:00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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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本区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部署,承办依法治区工作,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组织、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5.负责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6.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车辆管理工作。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8.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249.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2.26万元,增长5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法制教育培训班持续开展,管理人员岗位转正工资上涨;支出2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98万元,增长56.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岗位转正工资上涨;结余2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63万元,下降69.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分配更合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44万元,占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万元,占0.4%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收入年初预算数239.94万元,决算数249.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96%,差异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和其他收入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万元,占38.15%项目支出153.02万元,占61.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239.94万元,决算数247.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1%,差异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增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26万元,增长58.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法制教育培训班持续开展,管理人员岗位转正工资上涨。财政拨款支出2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33万元,增长56.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岗位转正工资上涨。其中:基本支出94.36万元,项目支出153.02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7.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49万元,下降70.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分配更合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39.94万元,决算数248.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54%,差异主要原因是结转结余和其他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39.94万元,决算数247.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1%,差异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26万元,增长58.0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人员岗位转正薪资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33万元,增长56.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公共安全支出23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7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6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79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239.94万元,决算数248.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54%,差异主要原因是差异主要原因结转结余和其他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39.94万元,决算数247.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1%,差异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无。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28.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63万元,下降69.13%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7.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4.49万元,下降70.17%。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83万元,比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73.31%,减少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三公费用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73.31%,减少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三公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3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普法宣传、人员走访、案件办理等等。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05万元,决算数0.8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9.51%,差异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接待费有误差。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65万元,决算数0.8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9.7%,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三公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4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差异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三公费用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4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0.7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行政编增加一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价值16.58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本年无此预算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情况: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确定的项目,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要格式规范、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评价客观。按照规定的时间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做重要依据。

1、2016、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44万元,执行数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41.34%。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主要用于开展装备购置、电脑等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经费,二是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所需办公及专业设备需求。三是提升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全年社会效益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编报不合理,指标值设定没按照要求;二是资金执行进度过慢,预算执行率不。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科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设定编报;二是督促各业务口子 ,加快执行预算资金的使用。

2、2016-2018年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69万元,执行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54.8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主要用于开展装备购置、电脑等业务装备购置等支出,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经费,二是保障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所需办公及专业设备需求。三是提升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化解矛盾纠纷,完成全年社会效益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编报不合理,指标值设定没按照要求;二是资金执行进度过慢,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科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设定编报;二是督促各业务口子 ,加快执行预算资金的使用。

3、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四个不发生”,重新犯罪率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范围内,完成全年总目标二是完成社区矫正中心建设1处,完成全年数量指标。三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考核良好,完成全年质量指标。 四是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100%,完成全年满意度指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编报不合理,指标值设定没按照要求;二是资金执行进度过慢,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科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设定编报;二是督促各业务口子 ,加快执行预算资金的使用。

4、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47.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根据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辖区居民对法律意识和用法能力有效提高,对2016、2017、2018三年普法工作进行整理和考核。二是全年举办集中宣传月活动24次;完成全年数量指标。三提高辖区群众知法用法守法意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编报不合理,指标值设定没按照要求;二是资金执行进度过慢,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普法方式,开展风险线索排查,及时推送、处置。二是大力进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三是提高资金使用率。

5、就业技能培训中心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6万元,执行数为129.13万元,完成预算的82.78%。主要产出和效果: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保障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工会等应有薪酬。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编报不合理,指标值设定没按照要求;二是资金执行进度过慢,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科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设定编报;二是督促各业务口子 ,加快执行预算资金的使用。

6、市补法律援助办案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4万元,执行数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40.2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全年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出的援助申请均能提供援助。二是实行应援尽援的原则,完成凡符合条件案件均给予援助。三是通过指派律师,援助案件均已高质量完成诉讼程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编报不合理,指标值设定没按照要求;二是资金执行进度过慢,预算执行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科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设定编报;二是督促各业务口子 ,加快执行预算资金的使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06(款)01(项)指:行政运行。204(类)06(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06(款)04(项)指:基层司法业务。204(类)06(款)05(项)指:普法宣传。204(类)06(款)07(项)指:法律援助。204(类)06(款)10(项)指:社区矫正。204(类)06(款)99(项)指:其他司法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司法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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