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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07-17 17:37 来源:区财政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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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区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
    3、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本法律服务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安置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区律师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8、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8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22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划分至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本年支出27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9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增加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284.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27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8万元,占85.17%;项目支出40.38万元,占14.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22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划分至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财政拨款支出272.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9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增加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23.83万元,决算数284.6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考虑到机构改革,主要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业务经费相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23.83万元,决算数272.3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5.89%,主要原因是:上级批复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优先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36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40601行政运行支出223.9万元;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5万元;
   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01万元;
   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0.42万元;
   2040607法律援助支出4.5万元;
   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0.5万元;
   2040612法制建设支出14.26万元;
   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17.74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2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15.73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49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指导法治政府创建等各项业务工作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万元,占78.71%,比上年增加1.13万元,增长136.14%,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53万元,占21.29%,比上年增加0.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调研、指导法治政府创建等各项业务工作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汽车油料、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3万元。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5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2.96万元,决算数2.4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5.88%,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新增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96万元,决算数1.9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合理规划;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0.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7%,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司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73万元,比上年增加110.79万元,增长2242.71%,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原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划分至司法局,增加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的业务,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17.93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司法警车,保证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54.5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经费支出。保障机构运行、正常履职。确保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措施,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以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七进,通过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使辖区农牧民、外来务工群体、用工单位、公职人员知法、学法、用法覆盖率和知晓率达到95%。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乌尔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执法人员执法证有效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单位存在绩效监控报告内容过于简单,不能科学的反映单位绩效管理、执行、纠偏等情况;没有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反映指标完成值、完成率情况,对预算执行差的项目不能提出有效整改措施即如何进行纠偏。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及整体绩效监控。根据本单位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执行进度,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的及时要求单位纠偏作出调整再拨款。本年度后期做好8月和11月两次项目的绩效监控工作。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司法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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