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管理、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管理、人民防空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管理、人民防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二)承担全区建筑业企业各方主体行为的管理责任,依法查处建筑业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核发;参与农民工劳资纠纷接访,联合执法检查;组织协调解决并查处因违法转分包行为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案件;承担辖区内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管理责任;参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三)指导辖区建筑业企业科技管理和建筑标准化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建筑发展、建筑节能和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责任;监督辖区各单位对权属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工作,参与震后重建工作;参与辖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四)会同市级部门做好辖区人民防空及辖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五)拟定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前期计划;参与编制、审核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参与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监督管理城市雕塑工作。(六)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办法;承担权限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监督管理责任,依法查处建设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监督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负责按照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参与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八)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监督、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物业招标活动实施;按照规章制度对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物业各方主体行为实施监督;负责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物业市场准入、清出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企业养老统筹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九)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的职责;贯彻执行市住房发展政策,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执行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住房信息系统管理和查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十)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行为;拟定辖区房地产综合开发、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机构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公租房的建设管理以及棚户区改造工作责任。(十一)承担辖区出租车行业管理责任,审批出租车经营许可;会同市级部门对城市公交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管理;承担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责任;会同市级部门对管辖水域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认定;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十二)承担推进规范村镇特色建设的职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制度和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村镇建设规划、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特色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绿色生态环境的整治、改善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城市及村镇建设的统计工作。(十三)承担城镇市政公用事业监督管理职责,开展城区人行道、建筑立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交通运输工具、城市亮化美化监督管理;执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供水、排水、供气、集中供热、污水处理、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线等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报审和管理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工作。(十四)承担涉及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管理、人民防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接待工作的责任。(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含住房、建设、交通、人民防空等领域)。(十六)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尔禾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尔禾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尔禾区交通运输局)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0,29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994.06万元,下降72.38%,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减少,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10,633.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409.57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本年全区大型工程类项目减少,且以前年度项目已进入工程尾期,费用相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0,29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98.8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0,63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35万元,占2.29%;项目支出10,389.71万元,占97.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9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994.06万元,下降72.3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本年全区大型工程类项目减少,且以前年度项目已进入工程尾期,费用相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0,63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410.39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本年全区大型工程类项目减少,且以前年度项目已进入工程尾期,费用相对减少。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11,572.68万元,决算数10,298.8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0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本年全区大型工程类项目减少,且以前年度项目已进入工程尾期,费用相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572.68万元,决算数10,632.2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1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本年全区大型工程类项目减少,且以前年度项目已进入工程尾期,费用相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6.98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53.27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5万元;
2110302水体支出368.67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228.9万元;
2120106工程建设管理支出1万元;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2.17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319.59万元;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33.81万元;
21299012129901支出196.57万元;
214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6万元;
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49.14万元;
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2.88万元;
2140401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3.09万元;
2140602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18.64万元;
2149901公共交通运营补助支出111万元;
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8.19万元;
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5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0.6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32.69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9.44万元,比上年增加5.99万元,增长173.62%,主要原因是1、因疫情影响,前往各工地检查需乘坐值班车,因此公务用车费增加。 2、上级来我区检查次数增多,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65万元,占91.63%,比上年增加5.67万元,增长190.27%,主要原因是前往各工地检查需乘坐值班车,因此公务用车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79万元,占8.37%,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68.09%,主要原因是上级来我区检查次数增多,因此公务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前往各工地检查、城区绿化养护巡查。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79万元,开支内容包括主要是,接待上级来我区调研、安全生产大检查,国内接待0.79万元。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9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9.65万元,决算数9.4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8%,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该费用统一安排在区委办公室,我单位无此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8.65万元,决算数8.6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预算数与决算数无差异;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万元,决算数0.7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21%,主要原因是:根据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48.06万元,增长1471.1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及市级专项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5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48.06万元,增长1471.1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及市级专项资金增加,专款专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尔禾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9万元,比上年增加13.56万元,增长70.88%,主要原因是1、我单位办理乌尔禾通用机场项目前期手续,频繁出差,因此差旅费增长;2、2018年市局拨付劳保统筹经费用于购买办理劳保统筹业务办公用品,2019年购买办公用品从办公经费中支出,因此2019年办公费比2018年增长70.8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17,000(平方米),价值1,810.84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我单位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27个,共涉及资金9020.32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有效促进了我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了部门支出责任,规范了资金管理行为,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由于项目支出指标到12月份才下达指示,在预算执行中造成个别预算子项调剂现象。对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出现实际支出数超出了预算申报数和出现项目资金结金数额多的情况。 (二)目标设定科学性及评价存在难度 对于目标设定需要分科室部门分解,汇总后制定整体目标,如何科学整合全单位绩效目标比较困难;目标设定后如何科学设定考核评价标准,特别是对于不能量化的目标如何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 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 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 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学习如何科学合理制定绩效目标及考核体系,充分发挥绩效工作效用。 (四)财务上,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 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 (五)从源头上强化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 结合单位实际, 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 (六)按时间进度分解资金使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事前做计划,事中进行控制,事后总结提高。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充分体现资金投向的目标和效益。 (七)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由于目前的预算管理在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编制不细、预算调整较多、追加预算比重较大等现象,因此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还有待加强,同时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上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 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住建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表.xls
住建局2019年绩效评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