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一条、农业农村部《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等法律法规,乌尔禾区艾里克湖养殖场水域滩涂养殖于4月24日到达办理期限,现企业提出办理延期水域滩涂养殖证申请,经我局受理,现已完成法定审核程序,拟上报乌尔禾区人民政府核实批准,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2日止,联系电话:0990-6963585。
序号 |
申请人 或单位 |
申请水域、滩涂位置坐落 |
面积 (公顷) |
四至范围地理标志 |
水域、滩涂所有制性质 |
养殖方式 |
核准期限 |
1 |
乌尔禾区艾里克湖养殖场 |
艾里克湖 |
30.07 |
东N45°58′32″E85°50′21″ 西N45°58′23″E85°50′40″ 南N45°57′55″E85°50′52″ 北N45°57′53″E85°50′37″ |
国家所有 |
大水面 |
1年 |
乌尔禾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