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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日期:2026-03-02 10:00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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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乌征预告〔20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乌尔禾区人民政府启动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经批准同意由乌尔禾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求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乌尔禾区乌尔禾镇查干草村、哈克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预公告期限为202632日至2026313日。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乌尔禾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史经仲    电话:0990-6961757

特此公告。

附图:乌尔禾区乌尔禾镇同兴路以西商业片区(基础设施)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乌尔禾区人民政府

2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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