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作用,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克司发〔2025〕5号)的要求,经案件评查,符合补贴发放的调解案件共计8件,现将2026年上半年人民调解案件符合发放补贴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乌尔禾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反映。联系人:张晓波,联系电话:0990-6960877
乌尔禾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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