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妥善平衡城镇烟火气与文明市容管理秩序,助力辖区群众拓宽增收渠道,切实满足居民及游客多样化消费需求,现结合乌尔禾镇辖区实际划定零散摊位摆放区,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原则
严格遵循“便民利商、疏堵结合、规范有序、安全可控、活跃经济”五大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兼顾经营者增收需求、群众消费便利与镇域市容管理、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在确保不影响市容秩序、交通通行、消防安全及居民生活的前提下,科学划定零散摊位摆放区域。
二、申请群体
辖区内有创业、兼职摆放散摊需求的居民群众均可申请(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优先)。
三、申请时限
长期
四、备案登记
申请人须前往乌尔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填写《零散摊位摆放登记表》(办公地址:乌尔禾区兴禾路19号)。
五、经营规范
1. 按指定区域规范经营(长生帐以东、长生帐以南);
2. 自备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摊位周边整洁;
3. 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须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摊贩应当持身份证明、有效健康证明向乌尔禾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登记备案,领取备案卡);
4. 使用明火或电器设备的商户须配备两具3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
六、营业时间
早上10点至次日凌晨0点00分
七、禁止事项
1. 严禁超出划定区域、超时间经营;
2. 严禁噪声扰民、占用消防通道;
3. 摊位经营备案资格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让、出租、出借、转租摊位及备案资格;
4. 所有经营者须自觉服从日常管理,对不服从管理、违反上述规定、屡教不改的,取消摊位资格,收回摊位使用权。
八、服务保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并施行,有关本通告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宜,均由乌尔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说明。乌尔禾镇人民政府电话:0990-6964574。
乌尔禾区乌尔禾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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