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日至9月20日,区委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30日,区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乌尔禾区分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生态环境局乌区分局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为确保整改方向正确、力度持续不减,我们组织全体成员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推动整改工作的全员参与和深入实践。通过深入研讨和细致分析,深刻理解区委关于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及重大事项的核心要义。通过持续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对整改工作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对整改要求的理解更加精准透彻,为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筑牢坚实的思想根基。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确立“一把手”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并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进程,组织全员积极投入整改工作,对照整改方案,细致制定整改内容、具体实施措施、明确责任人员、设定完成时限及工作标准,定期召开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同时,指定分管领导作为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日常督促指导整改工作的实施推进,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有落实、有反馈,并在整改完成后持续巩固成果,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在整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委巡察办、组织部、宣传部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指导。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1.关于“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落实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二是定期组织专题学习会、研讨交流会,确保每位党员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规范并持续完善“第一议题”机制,明确负责人及党员具体职责。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整改。
(2)针对“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2月在党员大会上组织开展了“为什么要开展理论学习”专题动员会议,深入阐述理论学习重大意义,扭转轻视态度。每月开展研讨,针对理论热点难点问题深入交流,鼓励发表不同见解。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整改。
(3)针对“未制定本级学习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落实《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制度(试行)》,分局执法大队自2024年11月15日起,在周工作(学习)例会上集中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每次学习结合中心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需求,明确具体内容,实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截至目前累计学习7次。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整改。
2.关于“民族团结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组织全员集中学习《新疆的若干历史问题》《关于若干涉疆问题基本事实和主要观点》等相关政策文件,分享典型事例。二是通过互动交流促进各民族交融交心,邀请结对亲戚参加春节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在2025年春节前夕邀请结对亲戚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春节联谊活动。三是强化亲戚走访与末梢验证机制,开展入户走访活动,通过末梢验证机制确保民族团结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月8日完成整改。
3. 关于“担当尽责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1)针对“在协调推进全区油烟净化设施管道外部清洗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区环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跟踪调度和督促落实责任,调整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发挥区环委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134家餐饮单位筛查,需整改的28家已全部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对环境敏感区餐饮新建项目建立常态化现场办公会机制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2)针对“缺乏对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督和指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监管,摸排建设项目69个并开展指导帮扶。二是督促区住建交通运输局落实污水处理厂工艺优化整改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领域污水处理项目已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4年12月6日参加区住建交通运输局主持的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改造项目评审会,按照自治区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有序推进实施改造项目,确保2026年12月31日前恢复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事故应急池实际功能。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3)针对“执法人员对企业监管指导和检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企业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2024年5月、8月、9月及11月,分局执法大队多次赴现场进行核查,确认该企业完成整改。二是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实施细则,持续推进“两库一单”动态管理,全面、精准监管。2024年4季度,分局执法大队指导帮扶企业36家次,并依法对1起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确保问题能够早发现、早处理。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4.关于“文风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责任心,将文风不实问题作为典型案例警示全员。二是严格落实审核流程,从文稿初拟到最终审定落实三级核查,确保格式、内容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审核发文信息11份。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5.关于“工作作风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树立“当日事当日毕”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确保记录真实准确,杜绝补造资料和会议记录代签行为。二是规范执法、制作案卷,按照《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制审核,通过自查、评查及时修改问题。2024年11月21日对一起涉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立案审批表各责任人严格落实签字审核流程。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6.关于“采购程序不合规,合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25日、11月29日、12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深入学习相关财政文件,确保准确理解把握。督促经管员精进业务流程,提升实操能力。强化审核把关机制,对每项采购及财务支出都进行严格的审查与复核,确保所有财务活动都符合要求,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整改。
7.关于“固定资产闲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资源配置,移交监测设备仪器,实质提升白乌联合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能力。2024年12月13日,将一批包括万分之一天平、可见光分光光度计、生物显微镜等在内的18台总价值26.4万元重要生态环境监测设备仪器移交至白乌联合生态环境监测站。二是全面清查固定资产,建立台账。加强资产管理培训,提升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及财务制度,防止闲置情况再次发生。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
8.关于“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党员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组织支部成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熟悉发展党员的具体要求和发展流程。二是组建档案审核小组,2024年12月5日全面梳理党员发展档案材料,逐一核对各环节材料,确保准确无误。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整改。
(2)针对“对党员监督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周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监督,明确党支部书记监督职责,确保对党员的监督工作落实到人。二是党支部书记每月定期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关注思想动态,及时纠正问题。2024年10月16日,针对一起案卷“录入中未落实审核、上传要求,影响案卷评查”的问题,我支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案卷责任人谈话提醒,规范案件办理流程,注重执法工作细节,问题得到整改落实。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1月26日完成整改。
9.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建立“三重一大”相关制度,组织学习。2024年10月11日,在“2025年乌尔禾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的资金支出事项上,我支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规定及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召开了集体会议进行讨论和审议通过预算申报,用制度保障重大项目决策安排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5年1月22日完成整改。
10. 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第一种形态”。通过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方式加深理解和把握,加强对“第一种形态”运用情况监督,避免随意化和扩大化。建立谈话记录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归档,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整改结果:该项任务已于2024年11月30日完成整改。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乌区分局党支部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61012。
市生态环境局乌区分局党支部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