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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六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6-01-16 14:31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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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乌尔禾区委统一部署,2025627日至72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9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把本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坚持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院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靶向施策,精准整改问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动态更新整改进度。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既要聚焦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又要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机制,把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坚持开门整改,广泛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党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上级检察机关及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确保整改过程真实、结果可靠。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全面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成《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和管理要求,确保学习研讨的深入性和与检察职能的结合度。二是规范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政治学习必学内容,建立第一议题落实情况月查机制,开展进展情况检查1次。三是强化学思践悟转化,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融合实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纳入每周政治学习内容,已开展政治学习11次,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实效。同时对上级下发的《2023--2027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在内的7项内容进行补学,已学习必要性文件3份。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理解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相关工作要求,并于11月党组会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实践要求。二是明确刚性要求,4名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均阐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三是建立审核把关机制,由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班子成员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前置审核,提交党组书记审核把关,未通过审核的不得提交。

2)关于“‘三审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对处理,逐份核查2021年发布的稿件,对未进行三审三校的48篇外宣稿件做删除处理。二是细化流程节点,修订完成《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宣传报道三审三校制度》1份,明确每一审校环节的审核人、审核重点、审核时限及签字要求。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综合行政部联合检务督察抽查已发稿件的审校记录3次,均未发现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成《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和《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各1份,明确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指定1名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组工作规范的人员负责党组相关工作,每月梳理党组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工作无遗漏、执行无偏差。三是强化监督并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综合行政部联合检务督察核查党组工作落实情况3次,完成效果较好,未发现未完成事项。

2.关于协同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37次、43次政治学习,分别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使干警深刻理解先处后移等原则要求,引导干警在办案中自觉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规矩意识。二是明确由案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近期办理的2起涉及党员身份案件,分别于2025128日、202615日向区纪委监委移送相关线索。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议事不严谨、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讨论事项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12月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明确重大事项的界定标准和议事流程,确保流程规范有序。二是强化会前酝酿,明确党组议题双提前机制,规范议题申报表,有议题的部门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完整材料并填写议题申报表,已规范使用3次。三是完善会后跟踪,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综合行政部发布党组会会议纪要,并紧盯重要任务安排、重点资金使用项目,填写决议督办表,确保决议事项不搁置。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清单》,明确三重一大具体范围及大额资金使用需经党组会研究讨论。二是前置审核把关,新增资金使用前置筛查环节,由财务人员在资金申请阶段进行初核,对疑似漏项的进行提醒并暂停流程,待上会决策后再推进,从源头堵住漏项。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党组听取财务工作汇报2次,涉及近期资金使用和年度资金执行情况,综合行政部对照党组会议纪要开展财务核查1次,经核查符合财务管理规范。

2.关于干部考勤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成《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考勤管理办法》,明确考勤时段、报送规范、迟到早退及旷工的界定标准,细化公务外出、请假、培训的申请流程。二是落实好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为所在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部门考勤迟报、造假等情况连带管理责任。三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将考勤管理纳入检务督察监督范围,开展专项检查2次,未发现上述问题。

7. 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校准认识偏差,明确实操标准。二是细化决策流程,规范会前酝酿、会上讨论、集体决议、会后落实全流程,会议议题提前1个工作日分送党组成员,确保充分酝酿,会上落实好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参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避免以集中代替民主三是强化外部监督,计划20261月党组会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对议事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落实末位表态制进行监督。

(四)聚焦上轮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8. 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把准学习脉络,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本领域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进行学习。二是深化研学固本,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学习3次,研讨交流10人次。紧扣核心主题锚定学习方向,细化研讨专题与流程,确保班子学习不跑偏、不走样,切实筑牢思想根基,提升学习的系统性与层次性。

2关于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分别于10月、12月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细化直接责任人责任,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全程跟踪整改进度,协调解决堵点问题,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具体执行人,制定阶段整改目标,确保责任层层传导。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未按要求履职导致整改滞后的,首次约谈提醒,第二次通报批评纳入绩效考核,第三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追究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责任。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下一步,乌尔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巡察整改与检察工作政治属性紧密结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持续提升全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坚持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深挖根源,健全完善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度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闭环管理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提升治理效能。把巡察整改与履行检察职能深度融合,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重点任务,将整改成效体现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民生福祉、护航区域发展的具体实践中。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司法办案质效,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从严管党治检,锻造过硬队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明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检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盛路11号(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行政部)

邮政编码:834014

联系电话:0990-696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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