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街道(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的有关精神,以及克拉玛依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街道(乡镇)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乌尔禾区实际情况和市民政局指导,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民政局起草了[关于印发《乌尔禾区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街道(乡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477818587@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同兴路14号206室。
3.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990-6962966)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5日。感谢您的宝贵意见!
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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